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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科学技术局2016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时间:2016-12-05        大    中    小     

一、市科技局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情况

市科技局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科技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牵头拟定全市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装模检查。

(二)负责全市各类科技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牵头组织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对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重大调整提出意见。

(四)负责编制和实施市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基地计划,负责市科研开发与科技创新基地的建设,参与编制市重大科学工程建设规划,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五)拟定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新技术产业化政策,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负责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和管理。

(六)组织拟定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定相关重要措施和办法,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负责拟定科技成果管理和推广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八)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重大措施建设,指导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审核相关科研机构和科技中介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科研机构布局。

(九)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促进科技风险投资机制的发展。

(十)会同有关部门搞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十一)负责全省科普工作,拟定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政策,制定科技保密管理办法,负责相关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管理。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科技局部门所属预算单位4家,包括行政机关1家,全额事业单位3家(包括忻州市科技情报研究所、忻州市科技交流中心、忻州市新技术研究所)。

  三、市科技局部门2015年预算安排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2016年市科技局部门共安排预算收入767.48万元,比2015年增加281.45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安排支出767.4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在公共财政预算资金中安排基本支出535.91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部门预算4个单位人员开支和日常公用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比上年增加27.58%,主要原因为2016年工资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科技进步奖励资金、科技计划管理费、科技宣传及科学普及、科技培训以及第五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支出。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要求,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11.7万元,比2015年减少16.7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安排0万元;公务接待费安排1.7万元,比上2015年减少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016年预算10万元,比2015年减少15.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未做安排,与上年相同。“三公”经费各项均做到只减不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