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03 大 中 小
各县(市、区)教育科技局、科技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全市科技创新发展,贯彻落实《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山西省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忻政办发〔2018〕20号)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对承担省级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团队奖励的实施细则(试行)》等7个文件的规定,经受理申请、拟奖励公示、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等程序,现对符合奖励政策要求的66个项目下达科技创新奖励资金。请受奖励项目单位认真做好奖励资金的使用工作,切实用于奖励研发团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企业科技研发活动中,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忻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