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7-16 大 中 小
各县(市、区)教育科技局、科技服务中心,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忻州市本级科研项目经费和科技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忻科发〔2017〕30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以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8年度立项的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2019年度立项项目符合验收条件的,可一并申请验收。
二、验收材料
项目验收需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任务书
2、项目工作总结报告和项目经费决算报告
3、市级科技计划(专项)项目验收证书(草稿)
4、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即围绕项目任务书中的考核指标,提供完成情况的证明,如成果、专利、标准、论文、推广应用证明等)
三、验收时间与验收方式
验收时间为7月20日-8月10日,市科技局将委托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专业机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账目、实地考察、专家评定等方式,对验收范围内的项目进行集中验收。
各项目承担单位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完成验收准备工作,并将验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至各县(市、区)教育科技局(科技服务中心),同时上报电子版。各县(市、区)教育科技局须在8月5日前完成验收项目材料审核工作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至市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忻州市产业技术发展研究所)。
四、有关要求
1、项目承担单位要认真准备,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编制验收材料,并对所提供的报告、资料和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各项目组织部门要依据项目任务书的要求,严格审查验收材料。
2、项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实施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和未结题原因说明。未结题项目的承担单位(负责人)原则上在申报2020年度市级科技研发计划项目中不予立项。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忻州市产业技术发展研究所
联系人:董兰明 13133108845
2、应用基础研究计划、科技成果转化引导专项、平台与人才专项业务主管部门:科技局基础与成果科
联系 人:李振庭 冯振宇
联系电话:0350-3399646 18035013358
3、软科学计划业务主管部门:政策规划与法规科
联系人:郭建琴 景俊峰
联系电话:0350-3399649
邮 箱:xzkjfg@163.com
忻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