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陆忻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财务公开

忻州市科学技术局2018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时间:2018-04-27        大    中    小      来源:市科技局

      录

  一、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算单位构成

三、忻州市科学技术局2018年预算安排情况

四、政府基金预算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八、其他说明

九、名词解释  

一、市科技局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情况 

  (一)市科技局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市科技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统筹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3.牵头建立全市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市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4.拟订市级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市级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拟订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组织认定市级重点实验室等平台建设,培育和推荐省级以上(含省级)重点实验室等平台,推动全市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5.编制市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6.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和管理。 

  7.牵头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 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8.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园区建设。 

  9.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科技保密工作。 

  10.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11.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市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高端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 

  1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 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13.负责省科学技术奖的提名推荐工作。 

  14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局下设办公室(党组办公室、机关党委)、战略规划与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管理科)、资源配置与管理监督科(内审科、高新技术与交流合作科、基础研究与成果转化科、农村与社会发展科6个科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科技局部门所属预算单位4家,包括行政机关1家,全额事业单位3家(包括忻州市科技情报研究所、忻州市科技交流中心、忻州市新技术研究所)。 

  三、市科技局部门2018年预算安排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2018年市科技局部门共安排预算收入992.69万元,比2017年增加187.9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安排支出992.6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在公共财政预算资金中安排基本支出586.69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部门预算4个单位人员开支和日常公用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比上年减少10.99%,主要原因为2018年在职人员退休。 

  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科技计划管理费、科技宣传及科学普及、科技培训以及知识产权培训经费等406万元。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要求,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8.5万元,比2017年减少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安排0万元;公务接待费安排0.5万元,比上2017年减少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018年预算8万元,比2017年减少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未做安排,与上年相同。“三公”经费各项均做到只减不增。 

  四、政府基金预算情况 

  我局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我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48.76万元,比2017年增加14.19万元。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未做安排 

  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部门无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算绩效。

  八、其他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公务用车改革后,我单位代管一辆公务用车。 

  2、房屋情况 

  我单位办公用房面积合计3748平方米。 

九、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
  1、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2、2018年预算公开表.xls
  3、政府基金.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