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31 大 中 小
一、市科技局部门职责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市科技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 牵头建立全市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市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四) 拟订市级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市级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拟订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监督实施,组织认定市级重点实验室等平台建设,培育和推荐省级以上(含省级)重点实验室等平台,推动全市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五) 编制市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六)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和管理。
(七) 牵头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 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八) 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园区建设。
(九)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科技保密工作。
(十)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市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高端专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十三)负责省科学技术奖的提名推荐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科技局部门所属预算单位2家,包括行政机关1家,全额事业单位1家(忻州市科技情报与战略研究中心)。
三、市科技局部门2021年预算安排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2021年市科技局部门共安排预算收入795.76万元,比2020年增加43.63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安排支出795.76万元。
其中科学技术支出671.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97万元,农林水支出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0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在公共财政预算资金中安排基本支出735.76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部门预算2个单位人员开支和日常公用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比上年增加12.13%,主要原因为2021年增加了公用经费预算支出。
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科技计划管理费、科技宣传及科学普及、科技培训以及知识产权培训经费等工作经费60万元。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要求,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安排0万元;公务接待费安排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未做安排,与上年相同。“三公”经费各项均做到只减不增。
四、政府基金预算情况
我局2021年没有政府基金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我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121.91万元,比2020年增加43.27万元。
六、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我局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为10.5万元;其他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事项0万元。
七、其他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公务用车改革后,我单位使用一辆公务用车。
2、房屋情况
我单位办公用房面积合计374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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