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27 大 中 小
各县(市、区)教育科技局、科技服务中心,各市级星创天地: 为进一步加强忻州市星创天地的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根据《关于修订印发〈忻州市星创天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忻科发〔2020〕26号)《关于印发〈忻州市星创天地考核办法〉的通知》(忻科发〔2020〕27号)要求,决定开展忻州市星创天地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8年(含)以前认定的市级星创天地。
二、考核方式
采取星创天地自评、实地考察、专家评分相结合的方式,对星创天地2018年和2019年两个年度自身建设及运营情况进行考核。
三、考核程序
1、星创天地按要求如实填写《忻州市星创天地考核自评表》,与相关证明材料一起报所在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
2、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对各星创天地考核自评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审核合格后加注意见并签字盖章后于2020年9月30日前报市科技局农社科,同时报送电子版。
3、市科技局根据各星创天地报送材料情况,委托第三方或县级科技管理部门进行实地考察,形成考察报告。
4、市科技局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专家组根据提交材料和考察报告分别进行打分,形成考核成绩。
5、市科技局根据考核成绩确定考核等次,公示7个工作日无议异议后予以发文公布。
6、按照《关于印发〈忻州市星创天地考核办法〉的通知》(忻科发〔2020〕27号)要求兑现奖惩措施。
四、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考核基础分100分,另增设特色工作加分项。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市科技局农村与社会发展科 高利军
联系电话:0350-3399648
邮 箱:283927162@qq.com
附件:忻州市星创天地考核自评表
忻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