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2-18 大 中 小
各县(市、区)教育科技局、科技服务中心,各项目承担单位:
2020年度忻州市中试基地立项3项,忻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科技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忻财教[2020]102号)文件中拨付“市级中试基地建设经费60万元”。请相关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认真组织开展《忻州市中试基地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的签订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任务书签订的范围
本次签订任务书的单位为下达专项资金的项目承担单位。
二、任务书签订的具体要求
1、项目名称、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与《2020年忻州市中试基地经费汇总表》中所列内容完全一致。任务书中的主要参加人员和相关指标与项目申报书应一致。
2、项目实施内容要求条理清晰,技术指标要详细准确;分阶段实施目标要详细说明工作进度及目标。
3、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的开户银行帐号要求为本单位的有效基本帐号,开户银行名称、单位名称必须与银行账户名称一致,开户银行必须写全称,不能简写,同时提供开户银行行号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项目起止时间统一填写在2020年12月-2023年12月。
5、任务书经项目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后,一式五份交由各项目组织单位审核,各项目组织单位审核并签字盖章统一于12月19日前报送市科技局成果科。
6、项目承担单位需由本单位按要求填写《2020年忻州市中试基地项目经费拨款申请》(样表附后)。
三、其他要求
1、各项目组织单位接此通知后,应迅速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办理任务书签订和申请拨款相关手续。
2、各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忻州市本级科研项目经费和科技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忻科发〔2017〕30号)的要求,严格管理资金,专款专用,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及时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3、各项目组织单位须对管辖范围内的项目任务书进行认真审核,并对审核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四、联系方式
基础与成果科:李振庭0350—3399646
忻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