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5-20 大 中 小
各县(市、区)教育科技局及相关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地规范对科技专家库专家的管理,市科技局对2020年5月8日制定的《忻州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忻州市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忻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