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17 大 中 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反馈忻州市科技局基础与成果科,并附有关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异议,须加盖单位公章,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异议,须有本人签字,并附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忻州市科技局基础与成果科
联系人:李振庭 冯振宇
联系电话:0350-3399646
通讯地址:忻州市长征西街13号
忻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2月17日
附件: